我市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对第一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长期不开展活动及未按期年检等需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启动相应程序。
今年,我省强力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5月初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三次听取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我市先后印发了《全市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督查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专职抓这项工作,同时成立市级联合督查组,跟踪推进清理规范专项工作。
市民政局还将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相结合,会同市公安局印发了《抚顺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市、县(区)两级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了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良好态势。
经自查汇总、与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进一步核实,截至2018年4月底,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147家,经自查汇总、与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进一步核实,确认正常运行的社会组织有830家,需清理规范社会组织317家,其中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长期不开展活动及未按期年检等问题需要整改的有180家、注销63家、撤销74家。根据我市制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第一批需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启动相应程序。本次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