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近年来,新宾县民政局通过全面落实临时备用金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一事一议、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在全县1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0年以来,新宾县共下拔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518万元,累计救助11042人次,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对正在申请办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的困难家庭,新宾县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救助制度前置方式,主动通过先行实施临时救助的手段作为过渡,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孙某某长期在外流浪,仅有一位姐姐在东升村居住。该人被送回大四平镇东升村后,乡镇、村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该人未婚、无住房、无土地、且患有多种疾病等相关信息,急需针对该人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镇民政办立即向镇党委汇报该人情况,镇政府在村、镇工作人员实地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容缺受理、“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组织召开镇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依据事实,认定孙某某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情况,先行给予孙某某1246元的临时救助金,帮助其解决住处,购置基本生活用品,同时启动孙某某低保办理程序,为其办理了农村低保,并协同相关部门,帮助办理了补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手续。孙某某为此非常感动,由衷地感谢党的政策好,解决了他的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