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殡葬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丧属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全省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备案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管理的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主体
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及个人(包括中介、执宾、“白事先生”、个体从业人员等)。
二、监督举报方式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抚顺市民政局 | 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12楼 | 024-52673825 |
2 | 抚顺县民政局 | 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 024-57599768 |
3 | 清原县民政局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1号 | 024-53024426 |
4 | 新宾县民政局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 024-55080525 |
5 | 新抚区民政局 | 新抚区新抚路71号行政审批大楼3楼 | 024-58583618 |
6 | 望花区民政局 | 望花区康平街15号民政局2楼 | 024-56834630 |
7 | 东洲区民政局 | 东洲区绥化路西段19号 | 024-54663059 |
8 | 顺城区民政局 | 顺城区长春街13号803 | 024-57504383 |
郑重提示: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抚顺市民政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