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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1-28
信息名称: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汇总)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汇总)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汇总)

 

第一部分 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4.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组织、指导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6.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收养工作。

7.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

8.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1.为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建设等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服务。

2.承担抚顺地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3.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开展慈善宣传及对外交流工作。

4.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和殡葬惠民政策。

5.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福利彩票中心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福利彩票销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通过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

3.负责运行、维护抚顺市电脑彩票销售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4.负责福利彩票各票种在抚顺市的销售及促销,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组织福利彩票社会媒体宣传和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5.负责福利彩票市级发行费的统筹管理使用,建立适应彩票发行的财务管理,保证按规定安全合理使用。

6.负责全市投注站和销售网点的规划、审批、布局,及基本消耗品的配送。

7.负责全市彩票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电脑彩票销售业务、新玩法上市等的推广培训。

8.负责抚顺市辖区福利彩票的销售以及站点投注终端的机器设备维修、维护,即开型彩票配送和电脑彩票打印纸申领、验收、保管及发放。负责兑奖和网点档案管理。

9.负责全市投注站点形象建设。为了给彩民提供良好购彩环境,确保福彩全年销售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中、省福彩中心投注站建设标准,实行百分考核办法,加大地方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对投注站形象建设的投入,为投注站配置必要硬件设施。

10.负责监督检查区域福利彩票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私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处理辖区内业主、彩民的投诉和网点间的纠纷。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殡仪馆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在市民政局的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

4.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5.负责接运遗体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6.负责各项减免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7.负责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受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民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汇总单位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仪馆、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5家单位。

抚顺市民政局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1.抚顺市民政局本级是政府行政机关,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行政审批科(3)社会救助科(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5)区划地名科(6)社会福利科(7)社会事务科(8)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27人。

2.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隶属于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121人。

3.市福利彩票中心隶属于市民政局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人员编制16人。内部机构由综合管理部、市场管理部、营销宣传部、财务部4个部门组成。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16人。

4.市殡仪馆隶属于市民政局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市殡仪馆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遗体存放中心(3)服务队(4)运输队(5)管理科(6)火化班。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33人。

5.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是隶属于市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编制6名,均为财政全部补助编制;单位领导职数2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

第二部分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汇总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二十、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收入预算安排8003.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7.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13.5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2511.7万元。

2023年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支出预算8003.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62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7.41万元,公用经费740.59万元);

2.项目支出3375.10万元。

各预算单位具体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市民政局本级部门收入预算安排767.8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3.54万元。

2023年市民政局本级部门支出预算767.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7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02万元,公用经费39.46万元;

2.项目支出290.37万元。

部门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67.85元,比上年804.84万元减少了36.99万元,减少了4.59%,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预算资金收入安排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7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472.48万元增加了5万元,增加1%,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资金支出增加。人员类经费比上年430.8万元增加7.22万元,增加1.7%,公用经费比上报41.68万元减少了2.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支出预算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290.37万元,比上年332.36万元减少了41.99万元,减少了12.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预算安排资金减少。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7.85万元,收入预算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及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政府性基金。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1万元;其他支出243.54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8万元,委托业务费187.04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 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67.85万元,比上年804.84万元减少36.99万元,减少了4.59%,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项目预算安排减少,预算资金收入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767.85万元,同比2022年804.84万元减少36.99万元,减少了4.59%,财政拨款支出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及项目预算安排减少,预算资金支出安排减少。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4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8万元。 委托业务费8.73万元,

人员经费42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其他交通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公用经费支出39.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同比增减情况为 0 万元,原因是:预算支出安排没有变化。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65万元。比2022年72.18万元减少3.53万元,减少4.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安排预算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102万元,其中:老年人乘车意外险80万元,养老机构责任险22万元(市本级资金)。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60万元,为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项目

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

十、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所有预算项目均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民政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围绕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行动”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对享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动态掌握困难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在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工作的短板。二是继续巩固取暖救助。指导县区全面落实落实取暖救助各项政策,实现取暖救助全覆盖。三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足额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一是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加强办公用房建设,丰富服务功能,提高设施利用率。二是落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督促各县区抓好我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健全薪酬体系和岗位等级序列,推进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三是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我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省示范型居家社区试点改造项目。继续向省民政厅争取省级示范型居家社区试点改造项目,试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服务功能,通过连锁化、品牌化机构运营,打造20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差异化养老服务。二是完成1000张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困难家庭残疾老人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3000元。三是抚顺市养老院多功能综合标准化养员楼项目,总投资2820.3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的投资22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64.39万元。项目建筑面积8007.82平方米,设置床位188张,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可研编制、可研评审、环评、稳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并列入2023年计划开工项目库。

(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全市殡葬陋习常态化整治工作,力求彻底根治我市殡葬陋习,持续做好土葬整治问题的相关工作。二是按省厅要求,开展好全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确保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其中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葬、骨灰长期寄存和深埋不留坟头等葬法比例达到1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黄手环+信息采集”助易走失人员回家等救助活动,继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救助活动,加强受助人员身份甄别查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和托管对象生活服务工作,提高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四是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家庭辅导室场所和专业家庭辅导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婚俗改革工作。五是继续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 2023 年底,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每个城市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 综合运用年检、等级评估、信用管理、培训、约谈、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

(五)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继续督促指导社区(村)和各级民政服务机构,指导社区、村牢固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础防线。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导全市180家社会福利养老机构、28家殡葬服务机构、3个救助管理站、8个婚姻登记机关、5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建全制度、出入管理、食品、健康监测等疫情管控工作,织密织牢城乡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防控网络。

十一、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的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

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664.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总体收入预算4664.6万元,比上年减少807.8万元,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85万元,同比减少192.7万元,减少7 %,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6.05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增加0.7%,增加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单位资金收入1611.7万元,同比减少618.3万元,减少28%,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本部门总体支出4664.6万元,比上年减少807.8万元,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其中:基本支出2590.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3.5万元,减少5%,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项目支出2074.18万元,比上年减少674.3万元,减少24%,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2.9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6.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其他支出346.0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7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9.1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5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9.5万元,减少6%,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5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9.5万元,减少6%,减少主要原因:一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6.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3万元。

人员经费187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原因是: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车辆费用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8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074.1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无3个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包括: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债务支出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福利彩票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524万元;支出包括: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2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3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所有收入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

    2023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所有支出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促销活动。

 二、关于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支出524万元。收入预算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按功能支出包括:其他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支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24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3万元。

2023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幅长2%。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

2023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促销活动 。

三、关于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104万元。

 四、关于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6.6万元;其中:日常公用公务用车3.8万元,项目福彩工具车22.8万元。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三公预算,因为彩票发行费属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含有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七、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的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市殡仪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03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0万元。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6.20万元,收入预算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2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9.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7万元。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6.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7万元。

人员经费86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公用经费支出26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火化柴油费、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及公用取暖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8万元,其中:业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1.8万元。支出预算来源为单位经营性收入。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运行保障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运行保障经费预算为401.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接运遗体车辆10台。

九、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所有预算项目均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要求全馆员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工作中摒弃衙门作风,将服务丧属的思想在心里牢牢扎根,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2.对馆内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尤其是遗体运输车辆及存放中心冷藏设备,有问题的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殡仪工作有序进行。

3.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人员、无名遗体和遗体器官捐献者丧葬费用减免,对符合政策人员应免尽免,全年办结率达100%。

十、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没有的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新成立的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万元

2023年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支出预算10.4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9万元;

2.项目支出6.55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运行保障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运行保障经费预算为10.4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23年1月28日

2023年度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汇总).xlsx

市民政局本级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市福利彩票中心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市殡仪馆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市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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