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信息名称: | 2025年度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执行《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财办发【2020】10号)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及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捐助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⒈抚顺市民政局本级
⒉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
⒊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⒋抚顺市殡仪馆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7626.48万元,其中:
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4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18.79万元;
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
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
⒌单位资金收入2013.69万元;
⒍上年结转结余无。
(二)支出预算7626.48万元,其中:
⒈基本支出4042.05万元;
⒉项目支出3584.43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486.4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2.1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8个,涉及资金3581.23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4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63.2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4.48万元、办公费11.26万元、劳务费1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6.44 万元,具体为服务486.44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0 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2.5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⒈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⒉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5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1.因公出国(镜)费 | ||
1.因公出国(镜)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2.55 | 42.5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2.55 | 42.5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民政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民政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3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38个,涉及资金3581.2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单位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单位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执行《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财办发【2020】10号)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及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捐助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民政局是政府行政机关,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⒈办公室(规划财务科);⒉政策法规科(区划地名科);⒊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⒋社会救助科;⒌社会事务科;⒍老龄和养老工作科;⒎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⒏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人数27人。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313.27万元,其中:
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91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5.36万元;
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
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
⒌单位资金收入无;
⒍上年结转结余无。
(二)支出预算1313.27万元,其中:
⒈基本支出499.15万元;
⒉项目支出814.1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386.4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2.1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810.9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400.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单位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63.2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4.48万元、办公费11.26万元、劳务费1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6.44 万元,具体为服务386.44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3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⒈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⒉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35 | 4.3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35 | 4.3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810.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单位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单位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执行《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财办发【2020】10号)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承担着抚顺地区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就是通过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发行原则,筹集公益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福利彩票销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通过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
(三)负责运行、维护抚顺市电脑彩票销售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四)负责福利彩票各票种在抚顺市的销售及促销配套活动,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组织福利彩票社会媒体宣传和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五)负责福利彩票市级发行费的统筹管理使用,建立适应彩票发行的财务管理,保证按规定安全合理使用。
(六)负责全市投注站和销售网点的规划、布局、初审及基本消耗品的配送。
(七)负责全市彩票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电脑彩票销售业务、新玩法上市等的推广培训。
(八)负责抚顺市辖区福利彩票的销售以及站点投注终端的机器设备维修、维护,即开型彩票配送和电脑彩票打印纸申领、验收、保管及发放。负责兑奖和网点档案管理。
(九)负责全市投注站点形象建设。为了给彩民提供良好购彩环境,确保福彩全年销售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中、省福彩中心投注站建设标准,实行百分考核办法,加大地方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对投注站形象建设的投入,为投注站配置必要硬件设施。
(十)负责监督检查区域福利彩票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私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处理辖区内业主、彩民的投诉和网点间的纠纷。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由党办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站管部、终端部、考核监管部、营销宣传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采购部、法律事务部9个部门组成。
第三部分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79.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42.1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79.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3.92万元;
2.项目支出296.0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296.0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13.0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收入、彩票热敏打印纸购置增加。
二、单位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无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具体为货物10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10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5.1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1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296.0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福利彩票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20】10号)制定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中心财务审计部负责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抚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我单位主管部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民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提供服务。慈善宣传及对外交流。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和殡葬惠民政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等级为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抚顺市民政局。编制内实有人数105人。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622.65万元,其中:
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2.69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1.27万元;
⒊单位资金收入1128.69万元,其中:事业收入1128.69
万元。
(二)支出预算3622.65万元,其中:
⒈基本支出2128.78万元;
⒉项目支出1493.8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8个,涉及资金1493.87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78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较大。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专项资金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05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3.05 | 13.0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3.05 | 13.0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1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18个,涉及资金1493.8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
抚顺市殡仪馆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殡仪馆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抚顺市殡仪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20】10号)制定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抚顺市殡仪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抚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我单位主管部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民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门 抚顺市殡仪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二)在市民政局的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
(四)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五)负责接运遗体车辆的使用管理。
(六)负责各项减免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七)负责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殡仪馆是隶属于市民政局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设5个部室,包括运输部、殡仪服务中心、丧务部、管理部、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30人。
第三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6万元;
2.单位资金收入885万元,其中:事业收入8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0.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30.2万元;
2.项目支出980.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980.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惠民政策力度加大。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殡仪馆专项资金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殡仪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殡仪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殡仪馆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殡仪馆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4个,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980.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殡仪馆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