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5〕48号)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各商业银行自主申请,市民政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顺监管分局联合评审,综合考量银行经营状况、服务水平、人力资源等因素,最终确定抚顺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银行名单,现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前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抚顺市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