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
三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民政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半年双过半”重点任务,从民政重点项目和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持续提高全市低保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政项目实施情况
全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项目建设。抚顺市后安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外墙保温、窗户安装和室内电气线路、供暖、给排水管网铺设等建设项目;抚顺市养老院多功能综合标准养员楼已获得国家2256万元资金支持,正在进行代建公司招标环节;新宾黄旗中心敬老院、清原县南山城中心敬老院2所革命老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项目获得省534万元资金支持,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组织相关县区做好新抚区公办养老福利中心、望花区公办养老福利中心、抚顺市红庙子老年康养中心等项目包装申报工作,争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
二、加快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1.扎实开展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拟定了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10个社区老年食堂选址(新抚区2个、东洲区2个、望花区3个、顺城区3个),召开县区工作会议进行推动,组织部分城区到沈阳、青岛等市学习考察。
2.积极推进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计划完成1056户改造任务,现已将改造任务分解给各县区,预计投入资金316.8万元,现已确定改造资金来源,正在进行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招标相关工作。优先对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卧室改造,免费配置1张护理床、1张防压疮床垫,为老年人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
3.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继续组织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等“雷锋式”护理员免费培训,计划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500名,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培训机构的预公告工作。配合市卫健委在抚矿脑科医院举办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共有70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4.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推动26个示范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抓好抚顺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行,为居家老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完成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六级薪酬管理。
5.规范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督促各县区按月、通过银行形式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三、持续提高全市低保水平
1.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持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和对我市提标幅度的指导意见,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抚政办规〔2023〕2号)。从7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的新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提高后7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提高后6492元/年。
2.强化急难社会救助,提升基层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救助,建立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的机制,1-6月累计发生临时救助225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6.03万元;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上半年已下拨2023年临时救助备用金546.13万元。
3.开展“两节”前困难群众一次性救助工作。为减轻疫情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的节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工作原则,2023年春节前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对52527户城乡低保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总计慰问金(物折款)1053余万元。
四、大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目前,已向市财政局争取资金70万元,资助3个城乡社区办公用房项目,已协调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拨至各县区;同时,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420万元,资助13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改造项目。指导各县区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有序推进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资助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进一步统一城乡社区的标识、制度和挂牌等,把社区服务适老化改造和社区服务设施改造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服务条件,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项目策划包装与申报。组织县区积极抓好养老项目策划包装与申报,更新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尽早开工相关建设项目。
2.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抚顺市后安老年养护中心年底前建成使用,抚顺市养老院多功能综合标准养员楼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放线等工作。二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完成8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维修改造工作,新宾黄旗中心敬老院、清原县南山城中心敬老院2所革命老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强化家庭养老支持保障。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56户,优先改造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完成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建成10个社区老年食堂,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探索老年人助餐服务新模式。五是推进特殊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组织各县区按标准完成1656户对低保、特困、低收入等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四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坚持典型引路,4个城区各建成1所功能齐全、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街道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70%以上养老机构完成等级评定。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00名。三是组织典型学习交流。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养老机构学习清原县老年福利中心管理服务经验,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4.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一是落实2023年城乡低保提标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取暖救助。按照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取暖救助标准政策,简化优化取暖救助申办程序,实现取暖救助全覆盖,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三是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抚顺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