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抚顺市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具体要求,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
通过三年努力,使民政领域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小康基础上的基本民生底线兜得更加牢固,民政领域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全市民政领域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6%,低收入人口100%纳入数据库管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持续保持100%。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体系完备、共治共享、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建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力量联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进一步畅通和规范。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每个县区社区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分别不少于10个和3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加系统完备。地名、收养、婚姻、殡葬等服务更加规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覆盖率总体达到60%,街道覆盖率达到8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今年是三年行动首战之年,为开好局、起好步,市民政局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民政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半年双过半”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把握最新形势、聚焦最新任务、落实最新要求,全力以赴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成立抚顺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制定《抚顺市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抚民发〔2023〕17号)和《2023年全市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补短板强弱项促振兴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强化组织保障,科学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机制和落实机制,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靠前指挥、跟踪推进,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思想高度重视,措施进步强化,宣传更加广泛,全力以赴营造主流舆论生态
加强对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报刊、电台等新媒体宣传报道民政领域的新成果、好政策,适时集中展示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促使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三年行动工作,全方位展示我市民政领域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例如,为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市民政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政策宣传、求职就业、重点群体帮扶等全方位服务。经向市政府请示,今年批准我市增加了62名社区工作者职数,其中,望花区12名,顺城区50名。市民政局要求两区在招录社区专职干事时,要按照不少于25%的比例设置专岗,用于定向招聘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目前,两区共招录社区专职干事44名,共11名高校毕业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导向、突出结果导向,全力以赴把民生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全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项目建设
以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为工作切入点,做好民政事业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养老服务能力、基本殡葬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争取项目数量、策划和包装创历史新高。目前,共有续建项目1个,为抚顺市后安老年养护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9834平方米,床位218张。2022年开工建设,目前养员楼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楼外附属设施施工;新开工项目1个,该项目单位为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8007.82平方米,建设床位188张;拟争取项目6个,其中4个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入库工作。其余两个正在进行项目规划、可研等前期策划包装以及土地测绘图出图、土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的申请等工作。
(二)加快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1.扎实开展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建立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营奖补机制,不断增加社区老年食堂覆盖面,到2025年,社区老年食堂建成并运营不少于10家。目前,已拟定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10个社区老年食堂选址(新抚区2个、东洲区2个、望花区3个、顺城区3个),并召开县区工作会议进行推动,组织部分城区到沈阳、青岛等市学习考察。
2.积极推进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20%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成4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计划完成1056户改造任务,预计投入资金316.8万元。优先对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卧室改造,免费配置1张护理床、1张防压疮床垫。
3.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分阶段实施“雷锋护理”品牌培训工程,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全市养老护理整体水平,到2025年,总培训人数不低于1500人。组织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等“雷锋式”护理员免费培训,计划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500名,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培训机构的预公告工作。通过配合市卫健委在抚矿脑科医院举办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共有70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4.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落实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养老服务消费床位供给,到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不少于1万张。积极推动26个示范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培育养老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延伸服务,打开“围墙”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三)持续提高全市低保水平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和对我市提标幅度的指导意见,从我市救助工作实际出发,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抚政办规〔2023〕2号)。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的新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提高后7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提高后6492元/年。
(四)大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精简整合社区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一站式服务,扩大群众活动场所面积。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与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在全市社区(村)逐步建立统一样式的、具有民政标识的便民事项公开栏。通过统一城乡社区的标识、制度和挂牌等,把社区服务适老化改造和社区服务设施改造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服务条件,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效率。到2025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力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目前,已向市财政局争取资金70万元,资助3个城乡社区办公用房项目,已协调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拨至各县区;同时,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420万元,资助13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民心所向,政之所往。市民政局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在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高品质基本社会服务和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坚定不移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以超常规举措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抚顺振兴的“辽沈战役”,确保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取得人民满意成效,在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