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顺市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始终坚守公益初心,紧扣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全面落实“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大方面,切实发挥公益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现将我市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投入规模、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91.2万元。
2025年共下达我市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91.2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52.7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86.1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2.4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52.7万元。
消除电路安全隐患补助项目86.8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市社会福利院消除电路安全隐患。
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项目14.82万元。用于抚顺县石文镇石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和社区综合型服务试点改造151.08万元。用于清原县2个社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建设100万元,顺城区1个社区的综合型服务试点改造51.08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86.1万元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39.6万元。用于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备设施配置46.5万元。用于支持市未保中心建设,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52.4万元
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补助20万元。用于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心)开展培训、指导。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补助32.4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开展服务。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5万元。
2025年共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5万元,其中社区长者食堂建设项目65万元。
社区长者食堂建设项目65万元。用于全市35个助餐点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
2025年下达我市省级福彩公益金2125万元,其中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19.69万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资金41.676万元,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1万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205.4万元,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6.24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护理职业等级认定工作等补助资金133.994万元,加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万元,消除公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补助资金20万元,依托民政服务站开展探访关爱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资金140万元,省级助学补助资金101万元,明天计划康复救援补助资金17.6万元,支持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保护社会服务补助资金106.4万元。骨灰海葬省级补贴资金122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资金400万元,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190万元。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619.69万元。用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137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省级补贴。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资金41.676万元。用于2024年度我市168家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省级补贴,共计41.676万元。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205.4万元。用于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顺城区、新抚区共1027户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1万元。用于新抚区1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
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6.24万元。用于抚顺县、清原县13名农村困难家庭常年托管病人补助。
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护理职业等级认定工作等补助资金133.994万元。用于举办养老护理员大赛,对市级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行能力评估,开展养老机构智慧安防提升项目。
加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万元。用于新抚区新顺社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消除公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消除安全隐患项目。
依托民政服务站开展探访关爱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资金140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群体探访关爱上门服务工作。
省级助学补助资金101万元。用于支持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明天计划康复救援补助资金17.6万元。用于支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明天计划”医疗康复项目。
支持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保护社会服务补助资金106.4万元。用于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活动。
骨灰海葬省级补贴资金122万元。用于保障海葬服务顺利开展。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资金400万元。用于清原县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
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190万元。用于东洲区三所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
2025年我市下拨市级福彩公益金1411.99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49.95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09.845万元,县(区)三级以上养老服务设施改造补助资金32.2万元,县(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示范点位补助资金61万元,殡葬陋习整治工作补助资金50万元,县(区)乡村著名行动补助资金20万元,民政服务站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89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49.95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09.845万元。用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137家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市级补贴。
县(区)三级以上养老服务设施改造补助资金32.2万元。用于新抚区、东洲区、顺城区、新宾县共10家三级以上养老机构的设施改造补助。
县(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示范点位补助资金61万元,用于顺城区、新宾县、清原县共3个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补助。
殡葬陋习整治工作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各县区购置集中焚烧试点设施。
县(区)乡村著名行动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街牌、路牌制作安装等。
民政服务站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89万元。用于民政服务站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使困难群众能够获得精准、高效、动态的救助与服务。
附:1.
2025年市本级项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表(1).pdf
抚顺市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