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根据省两办《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49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抚顺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再推进、再部署、再落实社会组织清理规范有关工作。市政府副市长臧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笑时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郝传纲就《抚顺市迎接省委省政府联合督察组来抚督查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涉及清理规范工作的62家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民政局局长参加本次会议。
臧红同志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第一时间出台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大家要明确认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心,认清形势,不推诿、不拖延、不懈怠,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角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我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解决。此次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涉及全市1147家社会组织。2015年以来,虽然我市开展了多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但在涉企收费、党组织覆盖不到位、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方面还存在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我们要以这些问题为重点,全力抓好本次清理规范专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工作成效。此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里要求8月底前完成,我市将此项工作提前到8月20日全部完成。虽然时间提前,但完成任务的质量不能低。通过这次清理规范,对“僵尸”社会组织、违法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清除,做到规范一批、注销一批、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让社会组织能够真正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民政局、市督考办要会同组织、财政有关部门组成几个联合督查组,分别赴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拖延懈怠的单位要进行追责。
市民政局副局长郝传纲解读《抚顺市迎接省委省政府联合督察组来抚督查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