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全市各界意见。请于发布之日起15日内登陆抚顺市民政局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
“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全面、彻底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巩固深化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社函﹝2019﹞16号),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和《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通过深入查找解决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后存量社会组织规范、新增社会组织审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巩固集中清理规范成果,从严从实做好新增社会组织成立审批,从严从实规范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抚顺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两个覆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核心引领、把关定向作用发挥明显。通过“回头看”,推动《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在全市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列入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名单的社会组织全部注销、撤销、整改到位,全市社会组织队伍更加纯洁,社会组织结构更加优化;新增社会组织审批依法依规,存量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社会组织违规经营、违规收费、违规评比表彰以及作用发挥不充分、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基本解决。通过“回头看”,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便民服务、文体娱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范围
凡是列入清理规范名单的社会组织,均纳入本次“回头看”范围。未纳入清理规范名单的存量社会组织和清理规范结束后新增的社会组织,开展一次“体检”、“补课”。结合“回头看”,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工作范围。
四、工作任务
此次“回头看”重点做到“六看”:一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清理规范中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是否建立了健全完备规范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是否有措施保证和完成时限要求。二看对清理规范中存在10类问题(包括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社会组织是否建立了健全完备规范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是否有措施保证和完成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的是否及时下账销号,实行动态管理。三看对清理规范中已撤销的社会组织是否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告;对拟撤销的社会组织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是否有完成时限。四看对清理规范中已完成注销的社会组织是否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告;对拟注销的社会组织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台账。五看《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是否进行了宣传贯彻,检査清理规范结束后新增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组织是否还存在违规经营、违规收费等问题。六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是否得到加强,是否得到较快发展,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工作通知,召开县(区)会议,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市、县(区)民政部门对照“六看”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本地区社会组织“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
(三)问题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24日)。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照本地区社会组织“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指导督促管理范围内的社会组织逐一进行整改。4月20日前各县(区)向市局报送“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四)调研验收阶段(5月25日至6月15日)。市局组成调研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验收。各县(区)上报总结报告,市局将视情通报“回头看”工作情况,并抄送各县(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已将此项工作列为2019年度重点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斗争精神,切实把“回头看”深入扎实开展起来。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市民政系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已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分管厅长每周、厅长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市局将配合省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也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要把取得实效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唯一标准,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回头看”。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细致排查本地区问题社会组织: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挂账销号,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立足长远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对“回头看”工作中弄虚作假,走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一经查出,将通报全市民政系统、并将通报抄送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工作中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