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抚法委发〔2022〕5号)《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抚法委发〔2022〕4号)、《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抚法委发〔2022〕3号)、《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抚法委发〔2022〕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民政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求民政系统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成员交流学习体会。
(二)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市民政局坚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2022年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50件(含代抚顺市人民政府起草发文1件)。此外,市民政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完成抚顺市民政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工作,对涉及公平竞争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自查,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三)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辽宁省民政领域迎接省专项考核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辽民函〔2022〕10号)要求,对民政领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了梳理,并对照《省对市民政行政执法考核评估要求》及《全省民政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制定了《抚顺市民政领域迎接省民政厅专项考核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民发〔2022〕35号)文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制定涵盖殡葬、养老、社会组织等民政全领域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规定,促进了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形成闭环管理。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提交了《关于建立市级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报告》,此报告已于11月10日批复完成。我局执法人员已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及考试,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全员参加在线学习。目前全局共有17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
3.开展案卷评查。我局对2021年以来市级的145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评自查,优秀的134个,占比92.4%,良好的11个,占比7.6%。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12个,优秀的103个,占比92%,良好的9个,占比8%;行政处罚案卷28个,优秀的28个,优秀率100%;行政检查案卷5个,优秀的3个,占比60%,良好的2个,占比40%。组织七个县区对2021年度以来的案卷进行了自评自查和抽查检查。县区2021年以来仅办理了行政许可类案件,共有279个行政许可案卷,自评情况为:优秀的203个,占比72.8%,良好的76个,占比27.2%。市局抽查县区案卷15个,其中优秀的13个,占比86.7%,良好的2个,占比13.3%。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职能转变
1.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加强民政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做好一网通办工作。全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11项,全部进厅办理。在省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的同时,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按照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不等不靠,抓紧按调整后的依申请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库进行后台维护,同时在省自建系统和抚顺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上进行审批事项录入,既不影响群众办理审批事项的时效性,又保证“一网通办率”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3.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管理,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印发了《抚顺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抚民发〔2022〕19号),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及时将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内容,进行法定公开,梳理完成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和更新。在“抚顺市民政局”官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便利公众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宣传。
二、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员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局党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组成员分工,明确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听取工作情况,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度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审议通过《市民政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相关制度,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工作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结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工作,审议民政地方立法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法治工作议题。带领机关各党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全面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机关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并且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法律手段规范工作,促进民政系统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倡导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办公行为规范》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引导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服务观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展现良好作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民政系统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0月11日抚顺发生疫情期间,全体机关干部下沉至社区抗击疫情,圆满完成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印发《市民政局开展监管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抚民发〔2022〕16号)的通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民政系统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对照工作方案中的安排和目标任务,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落实好相关制度规定,为民政系统监管对象提供正规有序的发展环境。
抚顺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