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一、抚顺市民政局部门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 负责全市军队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 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 组织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七)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九)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53.4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收入总预算753.43万元,比上年991.67万元减少238.24万元,减少24 %。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机构;二是在职人员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支出总预算753.43万元,减少24 %。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机构;二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性支出项目。
二、关于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53.4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7.9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9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07.9万元,比上年927.78万元减少219.88万元,减少23.7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机构;二是在职人员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753.43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38.24万元,减少2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8.42万元,减少31.1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机构;二是在职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减少9.82万元,减少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性支出项目。
三、关于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9万元。
人员经费42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45.56万元,比去年减少18.33万元,减少28%,主要是办公地点搬迁,有偿收入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没有的原因,是因国家文件规定,金额未纳入采购范围。
六、关于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9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7.5万元减少0.6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6万元。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每台车辆的运行经费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抚顺市民政局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12、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