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一、 抚顺市民政局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 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4.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组织、指导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6.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收养工作。
7.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
8.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民政局是政府行政机关,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行政审批科(3)社会救助科(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5)区划地名科(6)社会福利科(7)社会事务科(8)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人数46人。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53.6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收入总预算653.61万元,比上年753.43万元减少99.82万元,减少15.27 %。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划出。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支出总预算653.61万元,减少15.27 %。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二是减少一般性支出项目。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53.61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7.01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7.01万元,比上年707.9万元减少60.89万元,减少8.6%。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划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653.6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99.82万元,减少15.2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87万元,减少6.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划出。项目支出减少67.96万元,减少27.37%,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性支出项目。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万元。
人员经费3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9万元。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5.1万元。比2018年97.73万元减少12.63万元,减少12.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93.39万元,其中: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32.59万元,海葬服务费60.8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预算6.6万元,比去年减少39万元,减少85.5%,主要是有偿收入减少。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含市军休中心),其中:机要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
十、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所有预算项目均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019年重点项目安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责新定位“三最一专”,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狠抓工作落实,全方位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总目标。
去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华园社区实地了解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居民生活状况,并对民生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级投入90万元用于东华园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引进江苏慧明公司投资200万元,建设东华园社区居家养老智能服务平台,居家老人使用智能终端与中心工作人员实现语音或视频实时互动,及时得到助餐、助购、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乐、助行等八项助老服务。
高质量完成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成立加快推进抚顺市养老产业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抚顺市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和《抚顺市养老产业政策汇编》(2012-2019),合理规划布局我市养老产业发展方向,使养老产业成为拉动抚顺新型产业的增长点,展示民政新担当、新作为。
聚焦殡葬陋习整治,全面整治搭灵棚、烧纸和“送灯”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上下联动,疏堵结合,发放宣传单,对“三场”、“三店”销售烧纸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进行覆盖式检查。
十一、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的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12、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