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二、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为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提供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职责。
(二)承担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开展慈善宣传及对外交流的工作职责。
(三)承担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落实相关殡葬惠民政策的工作职责。
(四)承担为开展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工作职责。
(五)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抚顺市民政局。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单位预算表
2024年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406.2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收入预算4406.2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35万元,减少5%,减少主要原因:压减支出;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2.11万元,同比减少194.74万元,减少7 %,减少主要原因:压减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7.06万元,同比增加11.01万元,增加3%,增加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单位资金收入1537.08万元,同比减少74.62万元,减少4%,减少主要原因:单位资金收入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支出4406.2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35万元,减少5%,减少主要原因: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98.45万元,比上年增加308.03万元,增加11%,增加主要原因:各类人员保险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50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6.38万元,减少27%,减少主要原因:特困人员救助经费减少。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9.17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7.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94万元、其他支出357.0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4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5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69.17万元,比上年减少183.73万元,减少6%,减少主要原因:压减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69.17万元,比上年减少183.73万元,减少6%,减少主要原因:压减支出。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5.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57万元。
人员经费201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44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5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6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507.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无3个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包括: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债务支出预算安排的支出;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