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抚顺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单位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单位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执行《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财办发【2020】10号)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区)及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捐助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民政局是政府行政机关,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⒈办公室(规划财务科);⒉政策法规科(区划地名科);⒊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⒋社会救助科;⒌社会事务科;⒍老龄和养老工作科;⒎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⒏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人数27人。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313.27万元,其中:
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91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5.36万元;
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
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
⒌单位资金收入无;
⒍上年结转结余无。
(二)支出预算1313.27万元,其中:
⒈基本支出499.15万元;
⒉项目支出814.1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386.4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2.1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810.9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400.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单位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63.2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4.48万元、办公费11.26万元、劳务费1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6.44 万元,具体为服务386.44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3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⒈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⒉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35 | 4.3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35 | 4.3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项目共8个,涉及资金810.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行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