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抚顺市2024年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抚商改〔202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及时间
检查主体:抚顺市民政局
抽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检查领域
(一)社会组织
检查基数:市属社会组织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4%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二)养老机构
检查基数: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1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三)殡葬
检查基数:经营性公墓9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10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三、抽查内容
社会组织的抽查内容: 查看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养老机构的抽查内容:根据《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对养老机构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检查。
殡葬抽查内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检查内容:机构建设、经营审批、配套设施建设、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经营服务项目、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情况。也可通过查阅规章制度、服务记录、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机构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采用抚顺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检查信息上传,检查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抚顺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