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旗袍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0、2021、2022、2023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抚民罚决字〔2025〕第002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抚民罚修告字〔2025〕第002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同时,你单位应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印章交登记管理机关,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算工作。
如你单位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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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抚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电话:52781933
抚顺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