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及时掌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提高民政对象认定精准度。由清原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在册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残疾人等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救助资金精准发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6月26日县政府召开了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经济状况核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各乡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核查专项组负责具体核查工作。
日前,由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三组到各乡镇督导进展情况。据了解,各乡镇已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核查责任和方法,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核、边改的要求,即时整改到位。目前,全县14个乡镇已入户核查低保人数11000人、特困人员1926人。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应保尽保。通过乡镇政府会议、微信、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深入全县188个村,为广大村民及低保户、特困户讲解民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低保、特困待遇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收入超过标准线的民政对象如实报告收支情况,主动退出。同时,把相关政策普及给群众,起到监督低保、特困评审的作用,保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工作的规范运作和实际成效,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核查过程中,全县严格按照《抚顺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和《抚顺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办法》以收入总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则,坚决杜绝发生优亲厚友、户代平分、违规操作、骗保及平均发放低保金等现象,严格执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保障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的准确率,对政策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一律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