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抚顺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68.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老龄化率居全省第一。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要求,推动建立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从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等6个方面重点工作出发,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各县(区)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印发《抚顺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抚卫发〔2023〕26号),着力构建包含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部门联合印发《抚顺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3〕28号),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23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6.4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2.94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3.46万人,分别减少0.65万人和增加1.2 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6.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3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2.2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9.3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91万人。
年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截至 2023 年末,全市不含中省直企业有 62 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 4848 人。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65.26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13万人,其中,退休职工53.62万人,比上年增长1.23%,在职退休比为0.57:1。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588.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92.84%(2023年1月1日起抚顺市实行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81.13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64.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99%。
异地就医跨市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全市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59.96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55.9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4.06万人次。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16.29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1.86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4.43亿元。住院跨市异地就医7万人次。全市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异地住院9269人次,新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7621人次,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率普遍达到94%以上。
不断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严格落实《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版)》(辽医保发〔2023〕5号),不断促成异地就医政策落地。整合异地就医备案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大类9种情形,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全面实现长期居住人员按参保地本地待遇标准在参保地和备案就医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全面开通全省统一的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和往返报销费用的负担。截至2023年底,全市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1500家,直接结算88.56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84%,医疗费用总计1.38亿元,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3480.7万元。
3.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末,全市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65万户、6.57万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2户、3.1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3万户、3.47万人。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728元,比上年增长3%;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年6492元/年,比上年增长6%。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38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85人;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158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235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2023年争取3190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运营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水电热气等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77家、床位1390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5张;县区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88个、床位1338张,其中有街道(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家;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912个(其中有城市413个,农村499个);共新建并运营社区长者食堂14个,满足老年人的机构内养老、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多种需求。打造“怡养抚顺”的品牌,建立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互联网+智慧养老”提档升级。
实施“雷锋护理”品牌培训工程,2023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500余人。截至2023年末,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725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258人。市民政局会同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意见,起草了《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计划将专业毕业生入职补贴由五年一次性发放改为分五年每年发放20%,并增加了相关专业。
市教育局统筹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目前,全市共有2所中职学校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2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专业,2所中职学校开设康复技术专业,1所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等单位联合印发《抚顺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强化“五社联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2023年12月,全市共有13301个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政策,其中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9738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2813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750人。全市共有1.3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占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39%。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和“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等活动;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视频培训、消防演练等活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宣贯培训。开展了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市108家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定,60家机构通过评定。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抚顺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发〔2023〕26号),明确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服务等7个方面21项工作任务,指导全市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健康老龄化工作各项任务。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市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新增老年医学科3个,获批省级安宁疗护试点2个,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增至48家。先后组织参加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安宁疗护能力提升培训、医养结合培训、老年医学新进人才培训等项目,举办市级线上线下培训班,共培训从事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专业人员600余人次。
老年健康促进项目稳步实施。抚顺市卫健委、市文旅局联合开展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的老年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宣传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通过开展发布系列科普直播讲座视频,面向老年人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义诊巡诊活动。组织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肠道健康、老年失能预防与干预、老年心理关爱、老年营养改善等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提升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逐步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营造关注老年健康的良好氛围。
2.医养结合
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联合18家部门印发《抚顺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抚卫发〔2023〕19号),从居家医疗、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支持政策、队伍建设、服务监管等7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
医养结合扎实推进。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截至2023年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177家,签约率达到100%。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联合印发《抚顺市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对1056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市残联组织开展2023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共改造1598户。
为老年人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2023年,由市政府出资79万元为全市老年人免费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赔付指定场所涵盖公共交通工具、养老服务场所等20余类,提高了理赔额度,为老年人出行保驾护航。
市老龄办、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有3个社区、村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和公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交通部门动员有关企业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2条。开通了95128老年人约车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出租汽车顶灯LED屏幕播放95128电话约车服务标语,通过企业微信群宣传推广95128电话约车服务相关内容。市区运营的滴滴平台、大连天方平台、帮邦行平台、武汉斑马平台软件均实现一键叫车功能。
2.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稳步推进。积极贯彻《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新设4个县(区)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建立起由1个市级、4个县(区)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构成的社区老年教育指导体系;依托辽宁终身学习网、老年学习网和辽宁有线电视“老年大学专区”,将思想道德、智慧助老、法律法规、非遗文化、隔代教育、休闲娱乐、技能提升等课程资源,通过线下数字化学习资源包形式,为全市社区居民免费提供了近4000个学习资源,通过线上学习平台,为全市提供近14000个数字化学习资源和10000多册电子图书。抚顺市老年人大学被评为2023年辽宁省示范性老年大学。
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全市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在市级以上图书馆设立老年阅读活动专区,设置触屏读报系统、听书墙等特殊人群专用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群众合唱、小品小戏、曲艺、声乐器乐展演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老年人是主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积极开展尊老、敬老新闻报道及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推进有线电视进养老机构费用优惠政策,其中新宾广电中心还施行向老退伍军人发放免费收看有线电视优惠卡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交流活动。围绕“进乡村、进社区”等主题,把赛事办在群众身边、办在百姓家门口。围绕全民健身日、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了“喜迎省运会”2023年抚顺市太极拳展演活动、“体彩杯”抚顺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徒步大会、2023年“招商银行杯”抚顺市广场健身舞(操)大赛,以“喜迎省运,全民健身”为主题,充分展现了老年人体育风采。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利用图书馆网站、多媒体阅览设备、公共电子阅览室无障碍浏览、有声读物等,帮助老年人提高阅读和信息搜索能力,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障碍提供便利。
组织指导全市有线电视运营单位对首屏首页进行适老化改版升级,在满足开机看直播基本需求后,进一步优化首页直播、回看、免费、新闻等便捷入口设置,一键直达便于老年人收视。指导有线电视运营单位共同对机顶盒遥控器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减少遥控器按键,增设语音功能等优化方案,让老年人更加便捷地使用遥控器。
加强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通过“怡养抚顺进社区”活动,提升社区老年人“数字素养”。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市老龄委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组织2023年抚顺市“敬老月”活动,在全市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老年人、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涉老法律知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九九重阳、慈善助老”系列活动,组织为老、惠老、助老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宣传和为老慈善捐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工会组织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退休老职工老劳模活动;组织老劳模体检以及疗休养。充分发挥老劳模的余热,赵林源等一批老劳模先后走进校园、企业开展劳模宣讲及技术指导。进一步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进敬老院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讲座等服务慰问活动等。
团市委依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县区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各级少工委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社会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公益项目,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市妇联组织“大辽姐姐宣讲团”广泛宣传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典型。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服务活动,邀请专业老师培训养老照护等家政实用技能,受到百姓欢迎。
5.老年人权益保障
严厉打击养老领域犯罪行为。严惩“投资养老”“注册免费旅游”等养老诈骗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渠道,加大防诈反诈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法及时揭露养老诈骗行径,号召全社会形成抵制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发放反诈倡议书,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怡养抚顺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工作,采用“讲故事、拉家常”等更容易被老年人接收的方式,向老年人普及防骗知识,累计向全市老年人入户宣传15400余人次。
加强老年普法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针对老年人特殊群体,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思路、新做法。司法部门制作“跟着律师学民法典”微视栏目和“普法小讲堂”电台栏目开展老年普法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布置宣传栏、举办“百人千场”普法宣讲活动、普法“七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向老年群体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公安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力量,警民融合共建,进一步解决老年人群体的生活难题,倾力打造雷锋式社区(驻村)民警品牌。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各级老龄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受理老年人咨询1200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2件;全市公证机构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公证约91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60件。
加强老年人用品质量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抚顺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按照《2023年抚顺市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抽查老视成镜共5家5批次,1家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0%。
注释:
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