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10月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0.83万元。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10.82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养老院配套设施完善及维修项目(主要用于养老院消防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已于2024年年底全部执行完成。剩余资金91元年底由财政收回。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1月收到市级彩票公益金5万元。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5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困难群众专项求助金(主要用于困难老人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已于2024年年底全部执行完成。
2、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1月收到市级彩票公益金16万元。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16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养老院配套设施完善及维修项目(主要用于防雷设施改造),项目资金已于2024年年底全部执行完成。
三、相关图片
1、养老院1号楼消防改造项目
2、养老院3号楼消防改造项目
3、养老院防雷设施改造项目
四、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老年中心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规范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老年中心)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老年中心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监督等各项管理活动。
三、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福彩公益金专项用于老年中心的相关公益事业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公正透明原则:资金的分配、使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3)注重绩效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4)依法依规原则: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
老年中心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来源于上级部门按规定分配的福彩公益金,以及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政策配套的资金。
二、账户管理
老年中心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独立,不得与其他资金混淆。
三、财务管理
(1)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每笔资金的支出都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为资金管理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 资金使用范围
一、设施建设与改善
用于老年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修,如房屋修缮、场地硬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等;购置和更新老年人生活、娱乐、康复等设施设备。
二、服务项目开展
资助开展各类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支持老年大学的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困难救助与帮扶
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性救助,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项帮扶,如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四、其他符合宗旨的支出
符合福彩公益金 “扶老” 发行宗旨,有利于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的其他相关支出,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项目申报
(1)老年中心根据实际需求,在每年规定时间内提出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项目的名称、目标、内容、实施计划、资金预算等。
(2)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和老年中心的发展规划,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可行性。
二、项目审核
(1)老年中心成立项目审核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
(2)初审通过的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或实地考察。
三、项目审批
经上级主管部门复审通过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最终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批复文件。
第五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一、资金使用
(1)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使用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内容或超预算支出。
(2)项目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财经纪律,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票据合法。
二、资金拨付
(1)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老年中心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资金拨付一般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供应商账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一、内部监督
(1)老年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等情况。
(2)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外部监督
(1)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三、违规处理
对在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绩效评价
一、评价指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福彩公益金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二、评价方式
(1)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老年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
(2)老年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或取消项目资格,并责令整改。
第八章 信息公开
一、公开内容
老年中心应定期向社会公开福彩公益金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安排、实施进度、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方式
通过老年中心官方网站、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第九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老年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