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梳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在成立、变更、注销时需委托有关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清算报告等材料,审批部门不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自行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按照市场价格付费。审批部门在办理审批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抚民社函〔2021〕2号),对122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了整改,因疫情原因大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免收会费。2021年度有10家协会商会收取会费总额248万元、享受收费减免企业89家,共减免会费8.2万元;有1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0.6万元;有1家收取其他收入1.6万元。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调商会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
根据《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要求,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经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我们已通过网站等对外公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举报电话,暂未接到举报。
三、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在局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年度检查,未接到举报,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对企业的乱评比、乱表彰、乱摊派等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现强拉入会,或巧立名目向会员单位违规变相收取会费以外其它费用的现象。二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抚民社函〔2021〕2号),对122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了整改,因疫情原因大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免收会费。2021年度有10家协会商会收取会费总额248万元、享受收费减免企业89家,共减免会费8.2万元;有1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0.6万元;有1家收取其他收入1.6万元。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调商会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行业协会商会“五分开”情况
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抚民发〔2019〕52 号),此次脱钩改革中,市本级列入脱钩计划的行业协会商会103家,按照“应脱尽脱”的原则,86家办理了脱钩手续,工商联所属协会商会8家按规定不脱钩,暂不脱钩3家,5家已撤销,1家注销,完成率100%。在脱钩改革中同步健全党的组织,批准成立了54个行业协会党支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了“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任务。一是实现了机构分离,取消了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行业指导与监管。二是实现了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职能,行政机关不得将其法定职能转移或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行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实现了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通过脱钩工作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要求进行了清理腾退,实现了办公场所独立。四是实现了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五是实现了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由中共抚顺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统一领导。
五、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行政调解中得到充分的化解。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二是不断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构建岗位责任体系,构建组织保障体系,构建信息网络体系,构建宣传教育体系,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截至目前,涉及我局群众信访事件一件,吴广库、张玉琴夫妻二人于2008年开始上访,市民政局历届领导班子均想化解此信访案件,但一直未达成一致,平时张玉琴多次到我局及信访局上访,遇有国家重大会议时期进京上访,我局也多次会同市信访局领导与其进行沟通,了解诉求、协商解决,仍无成效,局领导也曾多次前往吴广库家中与其解释沟通,但迟迟无法解决。我局2017年委托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对此项事件进行整体评估,界定赔偿及支助吴广库夫妻二人金额177.5万元,但当事人不同意,拒绝签字。目前,抚顺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抚顺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