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抚顺市圆梦足球俱乐部、抚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抚顺市区域经济研究会、抚顺市地方金融协会、抚顺市殡葬行业协会、抚顺市国学文化交流协会4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辽宁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本机关拟对上述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拟对上述4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撤销登记的6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抚顺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提出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1 | 抚顺市圆梦足球俱乐部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1〕第20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1〕第20号 |
2 | 抚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1〕第27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1〕第27号 |
3 | 抚顺市区域经济研究会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1〕第6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1〕第6号 |
4 | 抚顺市地方金融协会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1〕第7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1〕第7号 |
5 | 抚顺市殡葬行业协会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2〕第2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2〕第2号 |
6 | 抚顺市国学文化交流协会 | 撤销登记 | 抚民罚先告字〔2022〕第1号 | 抚民罚听告字〔2022〕第1号 |
本机关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12楼
联系部门:抚顺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024-52781933、52625776
抚顺市民政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