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关于印发<辽宁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慈善资源下沉基层、精准服务困难群众,经单位申报、区县推荐、资格审核与综合评估,市民政局现将2026年拟定社区慈善基金试点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东洲区东洲街道慈善基金
东洲区搭连街道慈善基金
东洲区龙凤街道慈善基金
东洲区万新街道慈善基金
东洲区碾盘乡慈善基金
东洲区新安社区慈善基金
一、有关要求
入选单位须严格遵守慈善法律法规,依托市慈善总会规范设立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困难群众帮扶、应急救助等公益方向,规范开展资金募集与项目实施。坚持公开透明,定期公示收支与项目情况,主动接受民政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监督电话:024-52673845
联系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1212室
抚顺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