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初冠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是统筹规划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抚顺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底,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已达到100%。
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通过减轻税费负担、落实补贴政策等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全市有养老机构176家,其中公办40家、民办136家,有床位13875张,在院养员7364人,养员入住率53%。
三是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2020年以来,全市整合闲置政府优良资产用房,完成26个城区街道(含新宾镇、清原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1.81万平方米,全市现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6家。
四是努力增加项目储备和财政投入。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省市财政、发改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申报中央、省资助养老建设项目,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5486.9万元,用于抚顺市后安老年养护中心、省示范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2023年市养老院多功能综合标准化养员楼项目已经获得上级支持建设资金2256万元。保证每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不少于55%用于养老服务,近四年来,我市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和补助机构责任险的投入达8000余万元。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储备数量,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做好储备项目落地,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