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克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抚顺推进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通过健全服务网络、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协作机制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我市养老服务规模化、产业化建设,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建立养老服务建设协调机制
抚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先后成立了抚顺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抚顺市养老产业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为全面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相应成立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市领导非常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市委书记来鹤、市长高键及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先后7次督导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将养老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年都将发展养老服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二、完善养老服务建设政策支持
抚顺市在设施建设、智慧养老、服务标准、人才队伍等方面,先后下发了40余个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以制度机制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深入推进。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十四五”以来,陆续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22〕40号)、《关于印发抚顺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发〔2023〕26号)等,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二是激活市场,提升服务水平。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18〕22号)、《关于促进和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工作的通知》(抚居改办〔2020〕6号)、《关于印发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抚民发〔2022〕31号)、《抚顺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抚民发〔2023〕28号),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三是突出重点,夯实养老服务基础。重点解决养老服务瓶颈,突出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考评实施方案(试行)》(抚民发〔2018〕12号)、《抚顺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抚民福发〔2022〕1号)等,紧紧围绕“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乐”(六助)等服务内容,规范引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三、强化养老服务建设资金投入
“十四五”以来,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真金白银”先后投入养老服务资金、资产1亿多元,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构建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获批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获得国家支持资金2167万元,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二是推进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1、2022年省级财政资助抚顺市4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中心建设资金577.4万元。三是共整合闲置政府优良资产用房36处,面积2.1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投入资产价值9000余万元。
四、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网络
编制《抚顺市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明确养老产业目标和发展方向,将推进养老产业发展作为抚顺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成为加快培育新动能、发展新业态,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接续替代产业,为我市养老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试点以来,我市共建成县区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88个、床位1338张,其中街道(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912个。推进顺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网络化建设,在2024年底前完成由1个县级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个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社区长者食堂、91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和农村幸福院组成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抚顺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布局规划(2024-2035)》,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2021-2023年,全市共新建居住(小)区13个,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