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鲜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社区工作人员数量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是居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是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我市广大社区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为抚顺振兴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为社区工作者减负,确保社区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开展基层治理和服务。
一、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2023年,为解决我市社区工作者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我局多次和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全市增加了社区工作者职数62名,其中,望花区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12名、顺城区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50名。目前,望花区和顺城区已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工作。按照省厅每万城镇常住人口社区工作者数量18人标准,我市每万城镇常住人口社区工作者数量18.05人,已达到省厅标准。
二、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在2022年我市两次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基础上,2023年,我市继续积极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提高工作,和市财政局联合写请示报市政府,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该政策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举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待遇,激发了社区工作者的创业热情,使得社区工作者更加安心、用心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三、推动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一步落实《抚顺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健全薪酬体系和岗位等级序列。召开会议对各县区岗位等级核定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指导各县区全部完成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核定工作。
四、加强基层减负工作。印发了《抚顺市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全市村(社区)组织悬挂标牌目录和全市村(社区)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规范了社区(村)挂牌和开具证明事项,为基层减轻了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优化配置,根据城镇居民数量和工作难易程度,指导各县区合理配置社区工作者数量,满足不同社区工作需要。在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和考录社区工作者。
二是持续开展基层减负赋能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进为基层减负。
三是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按照《抚顺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努力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待遇、考核激励、教育培训和退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落实社会保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