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239号提案的答复
赵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2022年,我市两次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累计提高1150、900和700元,提标幅度在全省居于前列,有效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待遇。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全市增加了社区工作者职数62名,其中,望花区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12名、顺城区增加社区工作者职数50名。目前,望花区已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工作,顺城区正在组织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均将于近期完成招录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今后,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将进一步增加我市社区工作者数量,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强化社区为民服务能力和行政能力。
二是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2022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抚顺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健全薪酬体系和岗位等级序列,推进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确保基层人才队伍留得住、管得好、用得实。今年将按照《抚顺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努力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待遇、考核激励、教育培训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落实社会保障,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能力和行政能力。同时,今年我局还将积极做好辽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申报、选树和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2022年,为进一步为社区工作者减负,我局制定了《抚顺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依法自治事项16条,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服务居民。下一步,将依据省级指导目录和上级工作事务清单,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我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单,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进一步为社区工作者减负。
同时,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发挥社区动员、联系、协调和组织作用,利用社区党总支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社区居委会成员、网格长和网格员、楼栋长为骨干,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模式,实现社区管理人性化、服务对象多样化、管理职责明晰化,切实实现网格化管理和居民自治的良好衔接。
四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市民政局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部署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推动各县区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相关信息数据,提升农村社区治理信息化水平。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指导各县区及时修改完善信息数据,重点核实补录变更数据。推动做好“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结合基层实际需求,2023年,推广了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子系统的建设工作,组织各县区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系统培训和测试工作,进一步有效整合社区基础和业务数据资源,增强社区治理能力、规范社区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和社区服务水平。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化规划建设,依托“金民工程”推动信息化应用向基层扩展延伸,建设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未来的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促进信息技术与基层治理融合,切实增强基层信息化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