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 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完善扶持政策、构造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且我市入选了民政部 财政部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了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投入。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28号)、《抚顺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0〕101号)等文件,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织密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和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资金支持,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考评情况给予适当奖补,2023年共为8家机构发放奖补资金19万元。构建多方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2023年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抚顺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抚民发﹝2023﹞40号),结合“五社联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积极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六助(助浴、助餐、助洁、助乐、助行、助医)等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风险,每年安排80万元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二、加强设施建设,夯实服务基础。我市入选了民政部 财政部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将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计划2025年6月底前新建家庭养老床位4000张,床位建设覆盖率将达到55%,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列入基本养来服务清单。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依托26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7家社区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洁、助浴、洗涤、生活护理、协助进餐、陪伴就医、代办服务等全方位生活照料服务,预计2025年6月底总服务人数达到8000人,年提供服务不少于每人30次,服务覆盖率达到80%。
三、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老服务。全市将价值9000余万元政府优良资产用房35处无偿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并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二是推动“互联网+养老”提档升级。投资389万元的抚顺市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成使用,实现了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等功能。2024年,全市计划新建10个社区老年食堂,重点解决特困、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难问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或上门助餐服务。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一是会同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抚民福函〔2020〕6号),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工作。二是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市现代服务学校2家院校开办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实现了我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新突破。三是实施“雷锋护理”品牌培训工程,2022年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2023年免费培训500人。2024年计划继续免费培训500人,考取中级、初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四是落实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吸引更多养老服务人才进入抚顺养老服务业。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丰富居家服务项目,更好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二是以投资新建、改造、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形式,补齐街道(乡镇)层面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完成10个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三是落实探访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制度,统筹基层政府、社会、邻里社区、专业服务机构、老年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着力解决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四是统筹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服务资源,推行点单式养老便民服务,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五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落实高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为专业人才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宝贵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