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社区养老互助服务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各项养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重点任务。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设立“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专章,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任务。我市在助力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上,完善扶持政策、构造服务体系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28号)、《抚顺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0〕101号)等文件,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织密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和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资金支持,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考评情况给予适当奖补,2023年共为8家机构发放奖补资金19万元。构建多方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2023年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抚顺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抚民发﹝2023﹞40号),结合“五社联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积极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六助(助浴、助餐、助洁、助乐、助行、助医)等服务。同时,我市入选了民政部 财政部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了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投入。
二、大力发展社会力量,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近年来,民政部门在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中,大力推进互助养老服务发展。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社区代办站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入专门社工机构,把互助养老设施用起来,群众动员起来,服务开展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驻村干部、家族亲属、远亲近邻等作用,采取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构建老年人互助支持网络。积极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养老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搭建老有所为平台,探索建立爱心积分等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宝贵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