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家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紧扣《民法典》实施要求,精准聚焦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抚顺市实际情况,就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网络、创新工作方法等举措,积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针对您提出的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危机干预的建议,我们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量力而行”的工作方针,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努力为广大家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当前工作进展
(一)宣传教育常态化
1.通过婚姻登记处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婚姻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使群众充分了解婚姻法律知识,倡导理性婚姻观念。
2.发放《新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3.在社区中心、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举办婚姻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并在现场解答公众疑问,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支持。
(二)调解服务规范化
依托婚姻家庭辅导室,建立婚姻登记与调解联动机制,对有离婚意向的夫妻提供“一对一”沟通疏导,帮助当事人冷静思考婚姻问题。
(三)部门协作机制化
1.与市妇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婚姻家庭纠纷信息,协同化解矛盾。
2.为确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转介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深化调研论证
1.组织婚姻登记员、基层调解员开展专题研讨,全面评估引入专业机构的可行性、必要性,重点论证服务内容、经费保障、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
2.赴省内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抚顺实际制定符合本地需求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能力建设
1.计划通过“线上 +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调解员开展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2.探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专家库”,吸纳高校教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参与服务。
(三)探索多元模式
1.鼓励县区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婚姻辅导服务形式。例如,在农村地区推广“村头调解站”,在社区探索“邻里互助小组”。
2.适时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优先选择矛盾纠纷多发区域开展专业机构合作。
四、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当前,抚顺市作为五线城市,在推进婚姻危机干预工作中仍面临多重现实困难:
(一)专业资源匮乏
1.本地心理咨询机构数量较少,且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大规模需求。
2.编制人员短缺,全市持证婚姻登记员不足40人,且多在县区民政服务中心身兼数职。
(二)经费保障不足
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拨款,受限于地方财力,专项预算规模较小。
(三)社会认知待提升
1.部分群众对婚姻辅导服务存在误解,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主动寻求帮助的意愿不强。
2.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当事人对专业机构介入家庭矛盾存在抵触心理。
五、恳请支持与建议
婚姻家庭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恳请您继续发挥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我们也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1.争取专项经费:将婚姻危机干预纳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申请省级财政专项补助。
2.培育本土力量:联合高校开设婚姻家庭辅导专业课程,定向培养本地专业人才。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婚姻辅导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六、结语
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抚顺市民政局
2025年4月8日